5家噴塑廠被“紅牌”罰下(圖)
2015/7/9 11:28:28 點擊:
本報訊
近日,市環保局依法查封黃灣鎮(尖山新區)、袁花鎮的5家未批先建噴塑廠,這是全市加快大氣污染治理和“低、小、散”企業整治以來,亮出的又一張“紅牌”。
這5家噴塑廠是太陽能熱水器生產配套企業,對太陽能支架表面進行噴塑,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塑粉粉塵和燃煤煙氣。多年來,我市大部分噴塑企業廠房設施落后,廠區生產環境差,屬于典型“低、小、散”。
今年8月,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黃灣鎮(尖山新區)成良噴塑廠、袁花鎮民豐橋噴塑廠等5家噴塑廠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大。經查實,這5家工廠都未經環保審批就投入生產,屬于“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9月初,市環保局向5家噴塑廠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噴塑項目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罰款。10月16日,市環保局聯合公安部門、屬地政府和供電部門對5家企業實施查封。
9月底,市環保局召集兩地共30家噴塑企業召開專項整治會議,責令各企業在今年11月底前補辦環評審批手續,逾期未補辦的必須停產或關閉。
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我市重點對“低、小、散”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從“點的打擊”擴展到行業性“面的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為“清潔空氣”行動和“五水共治”清障護航。
據悉,明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環保法》,對“未批先建”行為有明確規定,凡存在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或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同意,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案件可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行政拘留。目前,市環保局已著手對相關建設項目進行清理整頓,改革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新自由裁量權,為明年新《環保法》的實施做好準備。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近日,市環保局依法查封黃灣鎮(尖山新區)、袁花鎮的5家未批先建噴塑廠,這是全市加快大氣污染治理和“低、小、散”企業整治以來,亮出的又一張“紅牌”。
這5家噴塑廠是太陽能熱水器生產配套企業,對太陽能支架表面進行噴塑,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塑粉粉塵和燃煤煙氣。多年來,我市大部分噴塑企業廠房設施落后,廠區生產環境差,屬于典型“低、小、散”。
今年8月,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黃灣鎮(尖山新區)成良噴塑廠、袁花鎮民豐橋噴塑廠等5家噴塑廠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大。經查實,這5家工廠都未經環保審批就投入生產,屬于“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9月初,市環保局向5家噴塑廠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噴塑項目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罰款。10月16日,市環保局聯合公安部門、屬地政府和供電部門對5家企業實施查封。
9月底,市環保局召集兩地共30家噴塑企業召開專項整治會議,責令各企業在今年11月底前補辦環評審批手續,逾期未補辦的必須停產或關閉。
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我市重點對“低、小、散”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從“點的打擊”擴展到行業性“面的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為“清潔空氣”行動和“五水共治”清障護航。
據悉,明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環保法》,對“未批先建”行為有明確規定,凡存在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或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同意,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案件可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行政拘留。目前,市環保局已著手對相關建設項目進行清理整頓,改革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新自由裁量權,為明年新《環保法》的實施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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